為強化我區責任督學體系建設,充實責任督學隊伍,使其真正成為推動我區教育優質發展的助力,根據《教育督導條例》《教育部關于印發〈督學管理辦法〉的通知》(教督〔2025〕3號)《貴陽市中小學校(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和《觀山湖區責任督學管理辦法(修訂)》等有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責任督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責任督學的性質和基本職責
(一)性質。責任督學是觀山湖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委派,依法對區屬中小學校(園)實施教育督導工作的人員。
(二)基本職責。對學校依法依規辦學進行監督;對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進行指導;發現問題并督促學校整改;向教育督導部門報告情況等(詳見《觀山湖區責任督學管理辦法(修訂)》)。
二、選聘計劃
根據區內中小學校(園)布局和規模等情況,按1名督學負責3—5所學校的標準,本次計劃選聘責任督學10名。
三、選聘范圍
主要從各級各類退休的校長、教師、教研人員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員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中遴選,兼顧學前、義教、普高及民辦教育領域,擇優選聘。
四、選聘條件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熟悉教育督導業務,掌握必要的檢查指導、評估驗收以及監測方面有關要求及知識技能。
(三)堅持原則,辦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潔自律。
(四)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教育管理、教學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實績突出。
(五)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表達能力和數字技術應用能力。
(六)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督導工作,能夠保證教育督導工作時間,深入一線、深入學校、深入師生開展教育督導工作。一般首聘年齡不超過63歲、續聘年齡不超過67歲。
五、選聘程序
(一)報名推薦
1.符合條件并有意向成為責任督學的個人,可向觀山湖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自薦報名。
2.請區內各鄉鎮(社區)、學校、教科研機構等相關單位充分發掘資源,向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推薦符合條件的人選,并動員其報名選聘。
(二)審核。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按程序對推薦人員進行審查、遴選。
(三)公示。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將擬聘責任督學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
(四)公布。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向責任督學頒發聘書,聘任結果向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區教育工作委員會、區人民政府等機構報備并向社會公布。
六、報名方法
(一)提供資料
報名參加選聘的人員需提供:①個人申報表;②本人工作資歷、相關職業資格的證明材料;③相關學歷、職稱、獎勵的證書。
(二)報名方式
可直接到觀山湖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現場報名。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提交報名資料。
現場報名者除提交個人申報表外,還需提供其他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將現場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電子郵件報名者郵件標題請統一注明:觀山湖區責任督學選聘報名(姓名)。除個人申報表外,還需上傳其他材料的原件掃描件或照片。
報名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石林西路地質科技園2號樓十樓1009室
報名郵箱:24606461@qq.com
(三)報名時間
202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七、有關事宜
(一)報名參與選聘者需對應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選聘資格。
(二)報名參與選聘者需保持通信暢通,如因聯系不上本人所產生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三)通過選聘正式聘任的責任督學的管理及勞務費用嚴格按照《觀山湖區責任督學管理辦法(修訂)》執行。
(四)本次選聘工作未盡事宜,請咨詢觀山湖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聯系人:曾老師、李老師
聯系電話:0851—84119016
附件:觀山湖區人民政府督學候選人推薦登記表.doc(點擊下載)
(信息來源:https://www.guanshanhu.gov.cn/xwzx/tzgg/202509/t20250924_88647588.html)

2025年貴陽市觀山湖區選聘責任督學公告(10人,9月24-30日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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