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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盤州市城市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根據《盤州市城市社區工作者招聘工作實施方案》,將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基本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確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簡章、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64名,為專職網格員(五崗),屬編制外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崗位詳見《盤州市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三、薪酬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執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納入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管理,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一)薪酬待遇
城市社區工作者薪酬=職務薪酬+級別薪酬+績效薪酬+學歷津貼+職業資格津貼。試用期內每月應發工資參照不低于崗位基礎級別薪酬標準確定,期滿考核合格后按城市社區工作者薪酬構成核算(扣除相應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后以實際到賬工資為準,約為2700元/月)。
(二)福利待遇
進入盤州市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后,按照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工傷等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盤州市戶籍(生源、兵源)或配偶為盤州市戶籍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2.業務素質:誠實守信,熱心社區工作,能較好地掌握有關政策、法規,具備一定的組織、管理、協調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
3.身體素質:能夠獨立履行崗位職責,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年齡及學歷要求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7年6月23日及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85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80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中職),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1)盤州籍(生源、兵源)或配偶為盤州市戶籍的退役軍人;
(2)截至報名首日選派在盤州市服務滿2年及以上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
(3)截至報名首日在盤州市所轄社區從事黨建、治理、服務工作連續1年及以上且仍在崗的非全日制社區工作人員;
(4)2020年以來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級以上黨委政府工作部門表彰的人員。
(5)截止報名首日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的人員。
(四)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2.被開除公職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受到黨紀、政務、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涉嫌違法違紀被調查尚未結束(結案)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各類人事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8.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9.已納入盤州市城市社區工作者管理的在職人員;
10.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不宜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網上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線下報名點,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6月23日9:00至6月26日17:00。報名網站為“盤州市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報名平臺”(https://exam.zhaokaocn.com:16222/examinee/pzgz)。每人限報1個崗位。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及《職位表》。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填寫報名信息后系統會自動生成《盤州市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并上傳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需首頁及個人頁,配偶為盤州戶籍的上傳結婚證、配偶戶口簿,盤州生源或兵源的上傳有關能證明的材料)、畢業證(未取得畢業證的上傳就業推薦表、學校證明或其他能證明正在就讀且達到畢業條件的材料)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不超過20KB)。
考生填寫報名信息后,系統會自動生成“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考生登錄系統、修改信息、查詢審核結果以及打印準考證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后,將進入審核流程。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人員因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照片模糊變形等原因,導致后續考試過程中出現無法通過資格審查等問題的,后果由本人承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通過考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個人信息或報考其他職位。提交報名申請成功24小時后請及時登錄查看審核狀態(最后一天報名的考生應適時查看審核狀態),因考生未及時查看而導致不良后果的責任自負。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為2025年6月23日9:00至2025年6月26日18:00。
2.資格初審由市招聘辦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單位具體負責。招聘單位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提交《報名信息表》后24小時內審核完畢。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3.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確因信息有誤須修改的(報考單位和報考崗位不得修改),須本人向招聘單位申請,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由市招聘辦工作人員給予修改。考生應留下正確的聯系電話,保持暢通(電話號碼以報名信息表上所填為準)。因考生未認真閱讀或誤讀《招聘簡章》及《職位表》而報考不符合條件的崗位,后果由考生自負。
4.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25年6月26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報名申請。
招聘單位在2025年6月26日18:00前完成審核。報名時間結束后審核仍未通過的人員,視為報名失敗。
報名期間于每日中午12:00在報名網站公示報名人數超過30:1的崗位和達不到3:1的崗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成功人員,應打印兩份《報名信息表》供資格復審等環節使用。
6.資格初審結束后,資格初審合格人員與招聘計劃人數未達到3:1比例的崗位,該崗位招聘計劃在筆試開考前予以減少或取消,確保達到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減少的,該職位的報考人員不得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人員本人申請,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由市招聘辦工作人員給予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市招聘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盤州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panzhou.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會面向社會公布各崗位報名人數。
7.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將在盤州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panzhou.gov.cn/)上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因考生未及時關注并打印準考證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
筆試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原件參加筆試,上述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筆試滿分為15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未完成筆試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四)現場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在市招聘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對象為取得有效筆試成績,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在參加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崗位報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3.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需首頁及個人頁);配偶為盤州戶籍的人員提供配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生源為盤州籍,但現在戶籍不在盤州的考生,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戶口簿上遷出歷史可以反映系招聘單位所要求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為盤州兵源的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上述第(3)條所列材料提供其中一類即可。
(4)報考崗位所需有關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2025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證明。2025屆成人教育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時間可延長至聘用單位政審時,應于擬聘用人員公示前提供。
(5)符合放寬條件的報考人員,對應提供相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①退役軍人提供本人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②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提供服務地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具有人事主管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③2020年以來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級以上黨委政府工作部門表彰的人員提供表彰相關文件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在崗的非全日制社區工作人員提供所在社區及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等基本信息、服務起止時間、服務單位及是否同意服務人員參加本次考試等信息)原件。⑤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必須親筆簽署《誠信報考承諾書》。
4.招聘單位按照《招聘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表》進行審核,經資格復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復審的有關人員簽署意見。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在接到遞補通知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逾期未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5.報考人員須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換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或遞補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招聘單位24小時內經3次聯系(每次間隔2小時及以上),均無法聯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6.資格復審結束后,由市招聘辦將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取消及減少情況予以公示。公示后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五)面試及總成績
1.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復審合格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試成績在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同時,還需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未參加面試的考生或未達面試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2.總成績計算
(1)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
(2)總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筆試成績÷1.5×40%+面試成績×6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3)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由市招聘辦另行組織加試(以面試的形式進行),加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六)體檢
1.面試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市招聘辦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由指定醫院出具體檢結論。體檢結論一經作出即生效,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3.體檢醫院在規定時間內確認體檢結論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復查的,以復查結果作為最終結論。
4.未按時參加體檢、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時間、集中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的人員。考察工作由市招聘辦統一部署,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根據需要進行延伸考察,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報經市招聘辦審定后,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八)公示
1.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市招聘辦在盤州市人民政府網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納入盤州市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工作事宜
(一)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定,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招聘簡章》解釋權屬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或提請領導小組決策。
(四)若考生對本人成績有疑問的,須在相關成績公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市招聘辦”書面申請復核,逾期不再受理成績復核事宜。
(五)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網站:http://www.panzhou.gov.cn/(盤州市人民政府網),各環節的招聘工作有關信息均在該網站公布,請報名應聘人員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時關注發布的有關信息,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咨詢電話
市招聘辦電話:0858-3612081;
亦資街道:0858-3635866;
翰林街道:0858-3663315;
報名咨詢時間,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附件:1.盤州市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職位表(點擊下載)
2.盤州市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證明模板(參考)(點擊下載)
(信息來源:https://www.panzhou.gov.cn/jjpz/tzgg/202506/t20250619_88163032.html)
盤州市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簡章(64人,6月23-26日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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