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執法監督員工作,強化社會監督,增強執法透明度,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監獄執法公信力,根據司法部《關于進一步深化獄務公開工作的意見》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特面向社會各界公開聘任7名執法監督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執法監督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無犯罪記錄;
(二)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堅持原則,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社會責任感;
(三)能遵守監獄相關紀律要求;
(四)熱心監獄事業、年齡25-65歲,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能履行執法監督員職責,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不屬于罪犯近親屬、監獄在職民警職工或其他不宜擔任監獄執法監督員的人員;
(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優先。
二、聘任對象
貴州省福泉監獄所在地區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調解員、人民監督員、新聞工作者、律師、社區工作者、民營企業家、專家學者等熱心監獄執法監督工作的人員(公益性崗位)。
三、執法監督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執法監督員的權利
1.向監獄了解相關執法情況;
2.向監獄了解相關規定、制度;
3.對監獄執法工作提出監督意見、建議;
4.了解提出的監督意見、建議的落實情況;
5.在履行監督職責過程中,要求監獄及相關公正人員予以協助、配合以及答復咨詢;
(二)執法監督員的義務
1.認真履行監督職責,督促監獄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2.遵守法律和監獄管理規定,保守國家和監獄工作秘密;
3.參加監獄邀請的執法監督員活動,主動到監獄開展執法監督工作;
4.自覺維護監獄正常的執法活動,不得利用職務之便違反監獄管理規定,妨礙公正執法;
5.自身存在不符合執法監督員條件或不宜擔任執法監督員情形時,及時主動告知監獄。
四、工作職責
(一)向監獄了解相關執法情況,了解相關規定、制度;
(二)每季度與監獄進行一次溝通聯絡,對監獄執法工作提出監督意見、建議,并及時了解提出的監督意見、建議的落實情況;
(三)每年至少到監獄開展執法監督兩次,實地考察罪犯生活、學習、勞動現場,了解監獄的日常執法情況的相關活動;
(四)在年中、年末聽取監獄半年、全年執法工作情況報告;
(五)受邀列席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評審會,旁聽罪犯減刑、假釋案件的開庭審理;
(六)參加其他執法監督活動。
五、執法監督員的選聘程序
(一)申報
按照本公告要求,符合條件的參聘人員填寫《貴州省福泉監獄執法監督員自薦(推薦)表》,如有所屬的具體單位需填寫單位意見并加蓋公章,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于2025年11月12日前到貴州省福泉監獄刑罰執行科報名,報名表可登錄貴州省福泉監獄政務網站自行下載。
(二)審核公示
監獄將按照公平、公正原則,對自薦和推薦人選進行審查,篩選,綜合考慮自薦和推薦人的經驗、能力、業務專長等,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將擬聘任名單在監獄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發現有不符合執法監督員選聘條件的,或隱瞞有關情形的,應當取消其擬任資格。
(三)聘任
擬聘任為執法監督員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福泉監獄頒發執法監督員聘書,與監獄簽訂執法監督協議,正式受聘為監獄執法監督員,并將聘任情況通報執法監督員所屬單位或居住地基層組織并報省監獄管理局備案。
六、執法監督員的解聘
監獄執法監督員實行聘任制,任期二年,需續聘的應按程序進行辦理,到期未續聘的自行解聘。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提前解聘:
(一)受到刑事處罰或者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
(二)不履行執法監督員職責的;
(三)違法行使執法監督權,或者利用執法監督權謀取私利的;
(四)因工作調整、健康狀況等原因不宜繼續擔任執法監督員的;
(五)其他不宜繼續擔任執法監督員的情形。
七、其他事宜
(一)選聘期間有關公告、公示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貴州省福泉監獄網站予以公布。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節假日、雙休日除外)。
(三)聯系人:吳警官,咨詢電話:0854-2333002,聯系地址:貴州省福泉市龍昌鎮貴州省福泉監獄。
特此公告
貴州省福泉監獄
2025年10月15日
(信息來源:http://jyglj.guizhou.gov.cn/fq/gzdt/tzgg/202510/t20251015_88696460.html)

2025年貴州省福泉監獄關于選聘執法監督員的公告(7名,11月12日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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