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作用,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根據《銅仁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銅仁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等精神,現將2026年第一批縣本級城鎮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就業困難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用人單位和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雙向選擇。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共計5人,具體崗位及應聘資格見《江口縣2026年第一批縣本級城鎮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就業困難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或零就業家庭成員的失業人員。具體包括以下幾類:
1.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及以上的失業人員;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
3.持《殘疾人證》的殘疾失業人員;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
5.失去土地的農民及難以安置的退捕漁民轉為城鎮常住人口的失業人員;
6.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具體包括:離校2年內的城鎮零就業家庭畢業生、在校期間申請并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父母雙方(單方)持《殘疾人證》且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本人持《殘疾人證》的畢業生、脫貧家庭畢業生、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的畢業生、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畢業生、孤兒畢業生以及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畢業生;
7.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的城鎮居民家庭的失業人員(即零就業家庭成員);
8.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對象。
四、招聘條件
(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紀違法行為。
(二)身體健康,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已實現單位就業(含機關事業、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單位)的人員;
2.注冊工商營業執照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含投資入股經營)的;
3.失信被執行人員;
4.已享受城鎮公益性崗位政策安置的;
5.其他不符合城鎮公益性崗位政策扶持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報名人員于2026年1月21日至1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江口縣就業局報名(地址:銅仁市江口縣大山路與環城西路交叉口西南50米,江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所需材料:由本人攜帶以下證件或相關證明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確認,主要包括:
1.在網上下載或到報名現場領取填寫《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攜帶第三代社會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注:2025年10月9日之后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辦理就業創業證的,核發的是就業創業證電子證,報名時請提供一份復印件,現場核驗就業創業證電子證)。
3.招聘崗位有學歷等要求的,還需提供本人滿足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明材料。如《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等。
報名成功后,應聘人員應按《就業困難人員認定須知》(附件3)到常住地或戶籍地所在鄉鎮(街道)人社中心申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報名前已完成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不需再重復認定。
(二)資格審查。縣就業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和聘用資格。
(三)面試。縣就業局將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反饋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組織面試。面試的方式、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自行確定。
(四)公示。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用人單位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反饋縣就業局,由縣就業局在江口縣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六、政策待遇
(一)聘用期限。公示期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聘用期限最長為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
(二)薪酬待遇。月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按用人單位有關薪酬待遇規定執行,用人單位依法為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
七、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必須在入職前按規定完成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未按規定辦理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視為不符合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條件,不予聘用。
(二)本公告由江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江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面試費等任何費用。
報名咨詢電話:0856-6620775。
附件:
附件1:江口縣2026年第一批縣本級城鎮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就業困難人員職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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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凈山管理局城鎮公益性崗位 公開招聘就業困難人員職位表 |
序號 |
1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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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名稱 |
貴州梵凈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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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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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名稱 |
業務輔助性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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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要求 |
大專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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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要求 |
專業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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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待遇 |
35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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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同等條件下,以下情況優先考慮: 1.具有獸醫學、畜牧學、動物科學、 動物醫學等方面相關專業; 2.從事過動物飼養方面的人員; 3.具有動物方面相關職業資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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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表.doc(點擊下載)
附件3:就業困難人員認定須知.docx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須知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一)無就業愿望的人員;
(二)無就業能力的人員;
(三)已從事有穩定收入的勞動,且月收入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四)已有經營性、投資性收入(包括房屋出租、門面出租、車輛出租、自主經營、家庭經營、投資入股經營等)的。
二、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所需資料
符合條件的人員到常住地或戶籍地鄉鎮(街道)人社中心提出申請,填寫《銅仁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并提供本人第三代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兩寸免冠照片2張,不同類別的高校畢業生還需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一)城鎮零就業家庭畢業生提供已審核通過的《銅仁市零就業家庭認定表》。
(二)在校期間申請并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提供貸款合同或學校資助中心出具的貸款證明。
(三)其他類型畢業生的身份信息,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與殘聯、農業農村部門、民政部門比對查詢,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三、申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程序有哪些
(一)初審公示。鄉鎮(街道)人社中心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有關材料的初審,必要時到申請人所在社區(村)進行入戶調查。初審合格的,將申請人的情況在其所在社區(村)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在《銅仁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上簽署意見,連同相關材料一并于公示期滿后2個工作日內報區(縣)就業局審核。
(二)審核認定。區(縣)就業局對申請人的就失業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進行核查,并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符合條件的,在《銅仁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上簽署意見,并在申請人的《就業創業證》“就業援助卡”欄進行標注;對審核未通過的,在《銅仁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上注明原因,出具《不予認定就業困難人員告知書》。區(縣)就業局審核認定完后將結果及相關資料反饋申請人所在鄉鎮(街道)人社中心,由鄉鎮(街道)人社中心送達申請人。
四、區(縣)就業局咨詢電話
碧江區就業局 0856—5225279
萬山區就業局 0856—8124608
松桃縣就業局 0856—2833608
玉屏縣就業局 0856—3220329
江口縣就業局 0856—6620775
石阡縣就業局 0856—7659565
印江縣就業局 0856—6225785
思南縣就業局 0856—7227279
德江縣就業局 0856—3915844
沿河縣就業局 0856—3919123
溫馨提示:因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有時間上的要求,為了確保在入職前辦理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請應聘的畢業生在報名結束后,第一時間到常住地或戶籍地所在鄉鎮(街道)人社中心申請辦理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在時間相對充足和便利的情況下,建議在報名前就去申請辦理。
江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1月12日
(信息來源:http://www.jiangkou.gov.cn/xwzx/tzgg/202601/t20260112_89288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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